由应急管理部批准发布的AQ 3010-2022《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自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加油站属于带有存储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油品易燃易爆,车辆和人员相对密集,其卸油、加油等作业环节中存在油品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影响社会稳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内汽车保有量和加油站数量持续增长,也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版标准中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加油站作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1、增加了对使用手机支付的安全要求。
使用手机支付是目前消费者的普遍需求,研究表明,加油站内因使用手机造成油气燃爆事故是一种概率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的安全风险。
我国加油站均设有油气回收系统,加油作业区可燃气体浓度已大幅降低,考虑到仍然存在潜在油气泄漏事故的可能,为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如果加油站允许客户在加油作业区进行手机支付操作,应设置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当出现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移动通讯设备和加油相关作业,按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为便于实际执行,降低施工难度与改造成本,本标准仅对现场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覆盖范围和安装高度提出了要求,主要参照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的有关条款执行。
2、更改了卸油前静置时间的要求。
将卸油前油罐车静置时间由15min调整为5min,静电风险可控,并且可提高卸油效率,避免油罐车停留时间,进一步降低安全风险。
3.增加了对自助加油作业的要求。
人体静电是自助加油的主要安全风险之一,静电放电容易引燃油箱口处挥发油气,故应采取措施提醒客户释放人体静电。
加油站应为摩托车客户提供安全加油服务,用加油枪为摩托车加注油品,是与GB50156-202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技术标准一致。加油前要求驾驶员和坐乘人员下车,摩托车停放平稳,预防油箱口起火对客户造成伤害。
4.更改了清洗油罐和动火作业的要求。
近年来的加油站事故多发生于油罐清洗和动火作业环节,安全风险较高,因此规定参考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进行管理。
5.更改了安全标志的管理要求。
现行安全标准对安全标志的设置已有明确规定,故删除原标准的相关内容。
加油站属于带有存储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油品易燃易爆,车辆和人员相对密集,其卸油、加油等作业环节中存在油品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影响社会稳定。随着《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的正式实施,加油站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将是必然趋势。
我们知道,报警器的核心元件是可燃气体传感器,主要有半导体型、催化燃烧型、电化学型、NDIR红外型、激光型几大类,分别适用于不同场景下的可燃气体检测。其中,催化燃烧型、NDIR红外型、激光型传感器都适用于加油站等工商业领域可燃气体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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